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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正逢全国两会召开。关注女性、关爱女性成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热点。在中国,到底有多少女性在承载着家庭暴力的伤痛呢?前几天首次发布的《妇女绿皮书》指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有报告显示,当前有六成以上的家庭存在精神暴力现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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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对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性暴力或婚内强暴行为算不算家庭暴力“说不清”,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依然处于“混沌”状态,并且社会信息的透明程度也十分低下,致使人们对一些应该知道的知识处于无知状况。对婚姻内部更加司空见惯的精神暴力和经济暴力行为,人们的认识则更加保守。70%至80%的人认为争吵大叫、说侮辱话、摔东西不构成家庭暴力;50%以上的人认为控制对方经济收入不构成家庭暴力。[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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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仍然有很多妇女正在遭受着不公正、非法、甚至非人的待遇,我有一组数据,女性的辍学率远远高于男性,在对四川某县150户的农户中,13岁以下的人口辍学3人均是女性,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曾经遭受过配偶的暴力,对这样的数字分别反映女性在家庭、社会、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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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显示,2004年的我国共有大学毕业生280万,有80万人不能及时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女生签约率明显低于男生8个百分点。此外,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也很难落实到位。女性就业的社会歧视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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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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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
第二条规定:“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至十三条从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提高各级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等方面作了新规定,并明确妇女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
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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