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富士康将索赔金额从3000万降到1元以后,舆论炮轰富士康的活力明显减弱了,翁宝一方面在感谢同仁的支持,一方面声言恢复对郭台铭先生的尊重,一种我不愿意看到的首场初见端倪。
这种收场绝对适合中国国情,有关方面所喜闻乐见的。即诉讼案走过场地开庭,在各方面的协调下,原被告双方和解,被告承认采访工作做得不扎实,但无损害富士康名誉的主观故意;富士康承诺继续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此第一财经和富士康你好我也好,富士康成功的转移了公众对其劳工生存状况的关注,而第一财经这家媒体新锐很有面子地让资本大鳄让步,并声名大震;再加上深圳中院,不用在裁决时左右为难,避免总要得罪一方。一场严肃的、承载新闻自由、新闻公正、劳工权益等各类元素的公共话题,就在当事人的媾和下被轻松化解了。街市依然太平,那些在车间里的劳工仍然是沉默的大多数。
原被告和解,是他们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只是这样的结果,很可能会让一些满怀希望的人失望,诉讼成为公共话题时,就有人希望这个案子成为关注中国新闻从业人员环境和底层劳工的标志性事件。
尽管媒体人总在抱怨采访报道的环境不理想,新闻人受到的各种压力太大,但与那些默默无闻的工人相比,显然是强势群体。富士康的老板这类资本家很精明,他宁愿向媒体让步,也决不会向工人让步,他们也包括鼓励投资办厂并以低价劳动力向资本献媚的地方当权者,更不愿意看到媒体和底层工人形成合力。他们极愿意向媒体传达的信息是:你们和我们更亲近,而不是和那些做工的那些人。
在今天的国情下,劳工权益重要吗?新闻环境重要吗?最重要的是大家和气一团,只要和气一团,没必要去追究案件是否判得公正,以及种种是非曲直。
我从来不认为今天的环境下,有自发形成中国新闻职业共同体的可能。富士康的诉讼,引发全国媒体从业人员的强烈反弹,不过是在憋屈的环境下,一种物伤其类的自然反应。危机过去后,栖息在各个媒体中的人又回到从前,各有自己的小九九。那些传统媒体的、具有和公务员差不多身份的“新闻工作者”和靠计件工资生活的“新闻民工”,价值取舍和立场都有天壤之别,怎么可能形成“共同体”?今天,媒体要生存,不从属于权力,必依附于资本。对底层生存环境的关注,固然有出于三两新闻人社会责任和道义良心的可能,但更多的是媒体希望在市场中竞争拥有更多资源更多博弈手段的需要。
这一事件我理想的收场方式是:
不管索赔3000万还是1元,新闻从业人员都要问到底:富士康劳工生存状况究竟如何?如果王佑的报道,确有不严谨的地方,那么下一个报道劳工权益的如何能做得更好?在面对铁板一块的资方,媒体如何获得更扎实的材料?这些话题能够得到充分的讨论,劳工的生存状况更加清晰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如此,才不枉一场诉讼引起唾沫滔滔,各路神仙纷纷驻足论道。若能这样,第一财经真的输了这场官司又如何?
不过我想,这只是我个人的奢望,官司很有可能以我文章开头猜测的那样:以标准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方式收场。
那些引起这场纷争或说是游戏的真正主角:成千上万的工人怎么办?去听听--《国际歌》:“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和皇帝。”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