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藏在细节里。
国内关于韩国准备申报端午节为文化遗产的报道,由于缺乏必要的基本说明,实际成了一条彻底的假新闻,各种不明就里的质问式评论,刺激起了国民激烈的情绪。网易那条《唐山地震纪念碑向死者要钱!》的文章情形也多少有些类似。
我不知道是文章有意遗漏还是援引的新闻里原本就缺乏一些必要信息。在我看,唐山大地震纪念碑刻死者名字要收钱一事,你可以指责商家惟利是图,但要上升到更高的高度,恐怕未必立得住脚。
我还是援引我的同事邓飞的报道吧。那个商家的老板叫王立新,企业名为华盈实业公司。在唐山南湖公园建地震科普纪念园始于2000年。刻有死者名字的纪念墙(即现在说的纪念碑)是纪念园的一部分,共9面,每面墙可细分为2700块小墓碑,上刻死者姓名、生辰、死亡时间和亲属姓名等内容。姓名刻在正面收费1000元,背面800元。华盈实业公司的说法是,这是工本费,不是挣钱。华盈实业的纪念园里,还将修一座祭坛,上有一座巨型青铜鼎。按它的设计规划,显然将成为唐山人最重要的一处祭悼亡灵场所。
无疑,这样的一处纪念场所,更应该由政府承建。问题是,政府搞的抗震纪念碑是弘扬抗震主旋律的,自然是无名的——按照我们过去的历史,我们的观念,这是可以理解的。
商人做了老百姓想要的东西,做了还要收费,对不对,该不该,我们先把价值判断放后,先讨论事实层面的技术问题。
第一,我们认为这个纪念园商人来做不好,但是,它是政府允许的,已经修成了。政府以何法律依据终止?
第二,我们认为这个纪念园收费不好,但是,它的确是私人经营的,我们以何依据限制或取消私营企业的收费行为?
第三,如果我们认为这个纪念园不好,得拆掉,那些交了钱已经刻上去1万多个名字背后的家属怎么办?
事实上,此事早已对唐山政府形成了巨大压力,与华盈实业有过多次磋商交涉未果。
因此,无论从情感、从道义上,我们认为商家这个财发得多么的不光彩,但作为一个已经存在的事实,它要收钱,当然是可以的。这时候,如果舆论的指向性和施于政府的压力是终止这个纪念园,这恐怕是比商家借此牟利——姑且这么说——更糟糕的事情。
由商家敏锐地发现了唐山人的心理需求而将之变为商机,而不是地方政府响应民意修建,这当然是件遗憾的事。但这是特殊时代的产物,就如唐山地方政府不能修建这样一座纪念墙一样,是令人遗憾但又要人能有一定程度理解的事情。至少,它比完全没有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