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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与韩德强对话——中西文化制度比较

2006-07-05 13:31:43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韩德强:

  这是第二个层面我和他分歧的地方。

  第三个层面,我要进一步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自由主义总是走向自己的反面?最让自由主义感到难受的其实是霍布斯。因为霍布斯是个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一般承认霍布斯是自由主义中的一环。

  霍布斯强调权力应是自下而上运行的。但是非常奇怪的是他却为国王辩护。当时英国有个群体主张权力要自下而上运行,要推翻国王统治,而霍布斯是为国王辩护的。但他不是用君权神授方式为国王辩护,而是用自由主义的方式为国王进行辩护。

  他怎么辩护呢?他假设我们“人对人是狼”——“人对人是狼”的意思并不是说见人就杀,而是说从动态的角度讲,从自利出发,可以有合作,但长远而言是“狼”的关系。在这种“人对人是狼”的情况下,就没有多少合作,我就要提防你、提防他,因为大家利益有冲突。但我们相互提防之后,就觉得威胁太大,整日惶恐不安。按照霍布斯的说法,甚至连种田我都不种了,那田不知道谁收割。(笑声)这种情况我们现在已经出现了,我告诉大家一个笑话,这个笑话也是一个事实——这是河南某个地方林业局局长的儿子告诉我的:那里十多年以前提倡种树,后来树都种起来了。但有些专业盗伐队,开着卡车、拿着电锯,就把你的树偷光了。第二天早上你起来一看:哎哟,树没了!(笑声)人家还给你留个条子:“你种树,我致富;你再种,我再来。”(笑声)这就是“人对人是狼”的状态,就象现在农村里养鸡跟鸡睡、养猪跟猪睡,养牛还要跟牛睡,但怎么跟牛睡啊?比如牛棚就在你床旁边,你拿着一根牵牛绳,但牵牛绳总不能是一根铁索吧?人家剪断绳子就把牛给牵跑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那一个专制政府的需要就出来了!就像9.11事件一样。9.11事件要是不出现,美国政府对人的隐私权就不会侵犯得那么厉害,可以有自由。但9.11事件之后,我们不知道谁是恐怖主义分子。在不知道谁是恐怖分子的时候,政府就说对不起,我要检查你。霍布斯讲的一个逻辑其实就是说,实际上是“人对人是狼”的一个结果,使我们不能达成任何协议,最后我们必须要指定一个专制君主。他这个逻辑非常复杂。总而言之,恰恰是我们自下而上的人民把权力交给了一个专制君主,甚至他立什么法,我们只能服从。因为我们没法和他讨价还价,一讨价还价之后,就变成相互签定契约,这就需要相互合作——而合作是不行的。他是这样论证国王权力的合法性的。洛克是怎么反驳他的?洛克说的其实就是秦晖先生刚才讲的意思,也就是民权神授:人是天然有合作性的,我们不合作的一面是暂态的,合作的一面是长远的或者是常态的。这样才能论证主权在民的合法性。可现实生活中,到底合作是常态呢,还是不合作是常态?在人自利的情况下,恐怕洛克对人的分析是一种应该式的分析——就是人应该是合作的,不是实质上是合作的。人在常态的情况下,实质上是不合作的,合作是一种需要、应该。但在我看来,洛克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混淆了,由此论证出一整套的自由主义立法体系来。第四个层面。秦晖先生可能会讲,你是主张有一个伟大领袖。比如说,我对毛主席当然印象很好,他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对此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这个分歧可能就涉及到对毛主席主观动机的判断,而这个动机的判断永远是无法证实的。你可以说他坏,你可以有你的一堆证据,你可以有你的信念。我说他好,我也可以有一堆证据和信念。这就不是事实层面的东西了!

  秦晖:

  我觉得这个不是问题。

    韩德强:

  我们可以回避这个问题。但我认为,无论我们需不需要这样一个领袖,接近神的这么一种人,但是没有怎么办?没有的话,我们就需要自由主义的立法体系,我们需要自由主义的民主和自由。我是主张双重约束。第一重,自上而下的人要有自我约束,这种自我约束可以约束到自己可以为人民死、为人民生的地步。这种约束也不见得是不可能的,历史上无数人就是这样的,为国家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这种人是有,不要否认他。否认这些人的存在,我们人类社会没有出路!可另一方面,这些人要是不够怎么办?或我们现在还看不清怎么办?那要有自由、要有民主。我是主张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这一思路并不是严格的要求伟大领袖,也并不是严格的相信民主自由。我对这两者都有提防。(掌声)

  秦晖:

  我听上去好像就没有多少分歧。(笑声)要讲有分歧的话,还是有一点,他刚才把我前面一段已经批评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就是自由主义和性恶论的关系。我不想再重复刚才讲过的话了,我只是想讲,从思想史的角度看,霍布斯的思想我不认为是自由主义,但它反映了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就是市民与王权联盟的阶段,这是和西方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有关的。

  大家知道,在中世纪的西方没有什么发达的国家,用我的话说,是小共同体本位的,一个领主世界,王权是很衰弱的。那时他们要个性解放,首先就是要摆脱小共同体的束缚,摆脱领地、采邑、行会、教区,甚至村社、宗族等小共同体对个人的束缚。因此就产生个人与王权的联盟,我们依靠一个大共同体把小共同体给摆脱了。如果要论证个人是依附于大共同体的,那决不是自由主义,这也是后来很多人都反对霍布斯的一个原因。但在欧洲的历史上,市民与王权联盟这一步是必须要走的。不光是霍布斯,包括马基雅维里等很多人都可以作这样的理解。这些人是起了双重作用,从打破小共同体的束缚来讲,是起了一个解放人的作用,但把君权这么推崇---等于有法家化倾向吧,这又是反自由主义的。所以后来的自由主义者是反对他们的。但反驳他们的实质,其实不是讨论人性善恶的问题,而是要建立一个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向统治者让渡权力的契约结构。用这样的方法来走出中世纪。关于性善论的问题,我曾经在我的一本书的封面上题了这样一句话:“高调再高,苟能律己,慎勿律人,高亦无害。”甚至还可以说,高亦有益。就是说,再高的高调,只要你是拿来律己的,而不轻易拿来律人,再高也没有关系。现在有人说大公无私是做不到的,我说可能比较难做,但如果有人真做到了,何乐而不为呢?谁要去反对他呢?我们总说西方鼓吹性恶论——有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前段时间,报纸上有个消息说:美国的西点军校开始立了个雷锋像,美国人都被雷锋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召,认为雷锋精神很值得学习。西点军校我是去过的,它校园里的雕像和画像多得不得了,各个国家的几乎都有。(笑声)到底有没有雷锋像,我也没考证过。有,我也不觉得奇怪。但老实说,有没有,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你想想,西方人多年以来都是信奉基督教,基督教崇拜什么人呢?不就是崇拜一个据说是为了拯救全人类,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吗?如果你说西方社会是鼓吹人就应该是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应该崇拜犹大才对呀!犹大是最伟大的,为了30块钱就出卖耶稣,(笑声)我们应该崇拜他才对呀!基督教能够在那里流行,道理很简单,人们还是佩服那些大公无私的人,只不过人们不愿意把宝押在可遇不可求的、难辨真伪的“当代基督”身上而已。这是大实话,不是什么深奥的道理。你刚才讲的两条线并重,自我的道德约束和外在的制度约束,其实现在的宪政国家不就是这样吗?你看那些总统,就职的时候都要宣誓,把手按在《圣经》上,宣誓我要如何如何。这不就是一种自我道德约束吗?只是人家都认为,你这个约束是要有的,但我不能把宝都押在你身上!所以还要有一个约束,这就是我讲的:“高调再高,苟能律己,慎勿律人,高亦无害。低调再低,不逾底线,若能持守,低又何妨。”低调再低,你要说人自私也可以,但自私你也不能去抢别人,自私的界限是你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所谓的自私,就是说交换是可以的,你可以不大公无私,如果我要从你那里获得我的利益,我必须给你某种利益来使你愿意跟我交换,而无权要求你无私奉献!也就是说我承认你交换的权利。但是如果你大公无私要当慈善家,这更好,更应鼓励。但是如果你不想这样,你要交换,你也完全有这个权利,谁也不能剥夺你这种权利。我只是禁止你抢劫。这个底线就在这里——你不能抢劫。这一点就解决了你刚才讲的“老虎要吃狼,或狼要吃羊---”的问题。韩德强:

  没有解决!因为我认为,不抢劫一样可以吃人。(笑声)

  秦晖:

  这就回到我刚才讨论过的问题,什么“实质的不平等”。时间有限,实质不平等的问题我就不想再讨论下去了。我也同意你的某些说法,所以我赞成欧文。我只是说形式平等是不可缺少的,至于形式平等有了以后,我们再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实质的不平等?这是我们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现在有些人说:既然有实质不平等,我们干脆连形式平等都不要了。甚至有人认为,把形式平等弄掉了以后,我们就可以接近实质平等。这恐怕有很大的问题,我是不能接受的,而且我相信马克思也是不能接受的。因此马克思才会认为,魁奈要比柯尔培尔要好,亚当·斯密要比李斯特进步。我相信这是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共同点----当然,我认为马克思是社会主义者,你好像认为马克思是自由主义者。(笑)韩德强:

  这两个成分都有的。

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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