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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超越改革体制,走向立宪政治

2006-06-30 11:08:58 来源: 人民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五、以维权政治超越改革体制

  改革之所以成为一种体制,原因在于,改革已经不具有变革体制的价值了。改革体制的哲学就使改革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变革规则的诉求,尽管财经系及从中衍生出来的政法系也曾经发出一些呼吁。但是,他们的呼吁其实是与推进改革的框架自相矛盾。让我们设想:假如政府民主化,则理性的改革方案就如何被有效执行?

  因此,改革体制是一种高效率地实现增长的模式,但却不是一个推动转型的体制变革的过程。财经系曾经幻想,通过一个去政治化的、完全专注于经济增长的过程,可以实现最终其隐秘的政治理想。但经历了那么多改革,将目前的政治程序及公共决策架构与十几年前相比,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变化。改革体制陷入危机之后,某些反思改革的学者提出,改革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利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只要调整利益分配格局,问题就能够解决。这依然是物质主义思维的一种延续。当权者也毫无章法地采取一些财政补救措施,试图通过财富、福利的再分配,来缓解民众的不满。这时的所谓改革,同样基本上不具备规则变革的价值,或者反而出现了规则上的倒退。

  可以说,改革体制到今天,已经相当清晰地呈现出了其反宪政主义的面相。

  事实上,改革体制不仅仅是反宪政的,它基本上是反政治的。执政D与财经系合谋的福利替代自由的战略把社会扁平化为单一的经济性,中国社会成为一个纯粹商业性社会,而丧失了政治性。在这种战略下,整个政府成为一家以追求经济指标为主要目标的商业性企业,“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这种战略的具体纲领。各地城市政府在谈论“经营城市”,地方政府为经营目标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这种去政治化的结果是,取消了民众对于政府及政府之间一切可能的约束,整个政府追求一个目标,必然使得每一个政府放弃几乎一切道德与政治的自我约束,为了唯一的目标——实现增长——而毫不迟疑、也毫无阻拦地使用赤裸裸的控制与暴力手段。为了一个地方或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而并非官员直接的个人利益、也非为了意识形态或政治目标——而使用国家机器的暴力,这大概也是改革体制所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至于民众,则不是公民,而只是消费者。他们成为国家权力随意摆布的对象。

  因此,或许,不应当再指望通过当权者所谈论的“改革”——哪怕是……改革——来实现宪政转型了。财经系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过度环节,从现有体制之下的改革如何生成宪政制度。在改革体制的逻辑与宪政的目标之间,存在一个断裂。尤其是当这个改革已经完全局限为经济改革,甚至纯粹是为了经济增长的政策设计的时候。

  或许我们需要深入地思考经济增长、甚至市场发育、私人财产权事实上的发育,与宪政转型之间的复杂关系。财经系受到芝加哥学派经济自由主义的深刻影响,相信市场化下的经济增长有助于民主制度之建立,东亚模式似乎也给出了一个证明。

  但事实上,问题可能绝非如此简单。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的信念可能过于简单了。它至少忽视了历史的事实:在英美,恰恰是在法治、在自由宪政体制确立之后,现代市场才诞生并成长的,才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

  东亚模式其实都有一个被人忽视的特征:比如,韩国、台湾,在40或50年代就已经制定了大体上属于自由民主的宪法,只不过在冷战的背景下,现实的政治并非完全是依照宪法运行的,而形成了形态各异的威权主义。但这种威权主义绝非……主义,且原来的法统仍在,因而,80年代以来的变革,不过是恢复旧制而已,而威权主义的抗拒其实是无力的。而且,这些社会并没有完全否定司法独立,私人财产权也一直受到较有效的保障,企业的自由度也相对较大,公民的政治自由空间也并为完全消失。

  苏联、东欧、中国等……主义国家的转型,则与此完全不同。当财经系相信,通过市场化下的经济增长可以通往宪政转型的时候,其实很可能忽视了……主义的特殊性。他们付出的代价是:……主义的力量扭曲了市场化,也基本上有效阻止了市场、私人财产权转化为一种政治力量。

  宪政转型归根到底是一项政治事务,因此,还是需要直接在政治层面上讨论。事实上,自由主义是反决定论的,反唯物主义,相反,它相信,人们安排政治制度,未必需要某种经济前提,重要的是在政治层面上的努力。否则,不发达国家的自由主义就陷于一种自相矛盾中。

  超越改革体制,就是首先超越物质主义,超越经济效率崇拜,超越对财富的崇拜,而恢复对于历史、社会的均衡认识,面向日常生活,恢复公共生活首要的特征:政治性。中国社会需要从商业社会,转化为政治社会,从财富话语转换为权利话语。

  为此,也需要超越唯理主义的社会工程思维。唯理主义促使当权者和财经系共同创造和维持了一种寡头式改革方案决策与执行机制。正是这套机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那么,伸张权利话语,就需要每个消费者转化为公民,并要求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这样一种诉求本身,就具有变革规则的价值。

  中国目前的体制是需要根本性变革的,而假如我们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项,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开启一种改革新范式,使之具有立宪政治的主要特征。也就是说,改革明确地指向宪政主义的制度变革。

  这种立宪政治的可取形态,就是维权政治。维权政治的生长点在改革体制内部,这种体制所形成的经济增长模式是掠夺性的,经济增长是以普遍地牺牲社会大多数人的某种权利为代价的。因此,自90年代以来,民众维权活动就逐渐兴起。这种维权政治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而通过个案的政治化,有助于推动宪政性规则的生成。与改革体制相比,维权政治是宪政秩序的直达车。维权政治是一种民众自我立宪的自发过程。

  诚如王怡在《孙文与中国百年宪政的教训》一文中说,近年大陆公民维权运动慢慢兴起,意义之一就是终于找到了训政的方式。不是政府训导人民,而是人民自我训导,并且进而去训导政府。训导的方式不是暴力,而是维权。不是对抗而是谈判,不是武器而是言论。通过维权运动的训政与自我训政,第一可以推动法治化的技术积累,第二可以强化政务系统的"非D化"(王思睿语)趋势。第三可以降低直接政治冲突的危险,第四可以增强官民两方面的政治承受力,第五可以缓释民众对于社会不公的怨恨,疏导公众的民主热情,第六可以涵养民间领袖、舆论领袖和地方领袖的素质、资源与声望,第七可以分化政府内部的情势,争取体制内温和派的同情,第八可以为各种海外民主力量和资源找到非政治化的回归和注入渠道。第九可以为D治的退出提供风险最小的路线图,在未来的变局中最大化的降低当政者的阻力。新的训政之路,就是人们以主人的身分,而不是以臣民的身分去培育民间社会,和一个公共政治空间。就是在一D专制的政治现实中,有勇气象一个真正的公民那样自行其是。

  而维权政治的大规模开展有赖于社会重建与精神重建。要使民众成为公民,需要民众超越单纯的物质利益,而追求自由,关注公共之善。因此,民众当摆脱单维的消费者身份,而参与公共生活,并追求超越性价值。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培育出一种自由精神。只有这样,个人的努力才能够有益于转化为宪政秩序生成过程。徐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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