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前,《国务院关于切实稳定住宅价格的通知》横空出世,与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八点意见”并称为“新老国八条”,吹响了长达一年的楼市宏观调控的号角。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再议提出六条关于楼市调控的针对性措施。可以说,新一轮楼市调控风潮已经如期而至。(《上海证券报》5月18日报道)
面对过热、畸型的房市,中央政府终于出手了,这对众多深陷在畸型房市之中有苦难言的房客以及潜在购房者来说,不啻是个福音。
但政府的“有形之手”能否所向之处无不披靡,能否达到其宏观调控的真正目的,有了“新老国八条”在贯彻落实中并没有真正到位的前车之鉴,因而对“国六条”能否遭遇与“新老国八条”相同的命运,我们不能不心存疑虑。
当然,从制订“国六条”宏观意义上看,无疑较以往的中央政策具有了更强的针对性,特别是第一条“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与第五条“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中央政府对于房市中相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与关爱都溢于纸上。
此外,第二、三、四、六条的内容,也专门针对现行房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许多比较严重的问题(如信息发布缺乏透明度、囤房炒房现象比较严重、土地供应与使用缺乏统一科学管理等)进行了宏观意义上的规范。因此,说“国六条”在宏观上吹响了中央下定决心调控楼市的号角,丝毫不为过。
但宏观上的方针大策,往往受困于微观条件的制约,换言之,中央此次出台的“国六条”虽然鲜明地表达了政府遏制房市异动的决心与信心,但这些过于宏观的政策极有可能在各地政府的具体执行过程中,遭遇到不同程度的消解与抵制。这方面的例证无须多言,看看“新老国八条”的执行力度,恐怕即可管中窥豹略知一二。
所以我们说,宏观的政策再好,如果不能在微观的层面上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那么中央政府挥动着的“有形之手”的力度恐怕也会再度具有符号般的象征意义。如此一副景象,显然不是那些一直处于观望之中的平民百姓们所愿看到的。
更具体而言,虽然“国六条”是剂好药,但一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冲动的变相抵制,二要防止开发商阳奉阴违以自己的“不变”应付中央政策的“万变”。因而,关键中的关键,当属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必须联手制订更为细致具体的规则条款,对现行的房市予以强行规范。如果缺乏这必要的一步,恐怕“国六条”具有再强的针对性,也必将在种种阻碍面前,变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有了“新老国八条”在微观层面上遭遇层层消解的例证,我们有理由如此担忧“国六条”的命运,这绝非是庸人自扰。(瀚海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