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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9日 星期一

和菜头:不烧“别墅”烧“经济适用房”?

2006-04-25 13:44:36 来源: 南方报业 收藏此页 网友评论 0 条
 

    有关部门负责人士近日透露,今后有关部门查处清明祭祖中的封建迷信现象将有法可依,“发现烧‘别墅’、‘轿车’、‘二奶’等乱七八糟的祭奠品”,有关部门将会联手对当事人予以查处和处罚。

    戏曲《思凡》中有过这么一句唱词:见那活人受罪,哪曾见死鬼带枷?现在看起来,这句唱词怕是要做修改。如果有关部门坚信无神论,那么人死如灯灭,烧什么都是烧纸。既然是全无意义的事情,那么有关部门应该关心的是纸张的浪费问题,还有可能的火灾隐患。至于说到烧什么东西,怕不应该是政府机构应该干涉的问题。最多做一些引导工作,把烧纸变成植树一类的事情。

    如果从尊重民俗的角度出发,允许民众祭祖过程中采取传统祭拜方式,那就更没有区分的必要了。烧“别墅”不合理,难道要烧“经济适用房”?烧“轿车”不合法,难道纸汽车也要规定排量?烧“二奶”是败坏社会风气,那烧传统的金童玉女简直就是烧奴隶,又见得有多少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按照这个逻辑推下去,一台真正的DVD不过300元,这总能烧了吧?那要不要打开纸DVD,看看里面有没有少儿不宜的片子?

    中国人祭拜祖先,是慎终追远之意。自己的生活好了,也想把这种物质生活带给祖先。上个世纪80年代烧“自行车”,现在烧“汽车”,无非是个心意,求得自己心安。没道理要求家家烧《唐诗三百首》,才见得这个社会的风气是健康向上吧?

    说到“二奶”,这的确是个问题。但谁应该对此负责?什么才是解决类似问题的根本之道?烧什么东西,体现了社会的流行价值。社会上不以汽车、别墅、“二奶”为贵,那子孙后代也自然不烧这些东西。这怎么会是几个祭拜人的过失呢?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是应该用主要精力去解决好住房苦难,解决好交通堵塞,处理好婚姻矛盾,使得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业呢,还是一到清明去守山头?去抓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我的问题是:如果家属烧的物品太多,别人要不要再烧一副手铐下去,告他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菜头)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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