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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9日 星期一

纳税人没有义务为公务员“提素”埋单

2006-03-18 11:14:54 来源: 国际在线 收藏此页 网友评论 0 条
 

  到今年6月以前,上海市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必须修完MPA(公共管理硕士)核心课程的全部课程;而上海市人事局的目标是:在2008年上半年之前,全市所有47岁以下公务员必须完成MPA核心课程的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公务员上岗、任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公务员,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调整。(3月17日《东方早报》)

  一边看着这条新闻,一边读着《学习时报》上的统计数据:2004年,中国至少有公车400万辆,公车消费财政资源4085亿元,大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以上;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大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7%左右;1999年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2000年以后,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风愈演愈烈,公费出国有增无减——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作为一个纳税人,心里该是什么滋味呢?虽然新闻中没有关于培训资金来源的只言片语,但毋庸质疑的是,MPA又将成为财政支出一个新的“增长点”。

  借用最近很热的一个词来说,公务员MPA培训,实际也是一种“福利腐败”——纳税人贡献的公共资金,成了掌勺者给自己添菜的私人餐资。我无意于讨论公务员MPA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务员综合素质会不会有什么实际效果,因为这根本不是“培训后参加考试”所能评估出来的;甚至于原本就只是一个借口,即便最后事实证明培训无效,花出去的钱也是泼出去的水,不会退还纳税人一分。

  真正应该被关注的问题是:公务员读MPA以“提高素质”为何要纳税人掏钱?换言之,公务员“提素”,到底是公务员的事,还是纳税人的事?众所周知,公务员与纳税人并不是“被包养”与“包养”的关系,而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和其他所有的服务关系一样,适用“优胜劣汰”、“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务员理当有必要的职业危机感:跟随时代发展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保住饭碗不被“主人”淘汰——这和其他所有职业人在就业压力和工作压力面前积极“充电”是一个道理。

  而且,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在当今中国是非常热门的,很多人欲削尖脑袋往里钻而不得。既然“竞争”如此激烈,门外等待进入的人又那么多,门内的人更应该有“今天不努力干工作,明天就努力找工作”的危机意识,更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提高自身素质,而不是等待政府组织的培训——门外自己掏钱培完训想要进来的人可是多如牛毛啊。如果完全遵从纳税人的意愿,纳税人是宁愿选择已经具备高素质的人来为自己服务,还是宁愿选择出钱给不具备高素质并且不准备主动提高素质的人去培训呢?

  “47岁以下公务员必须完成MPA培训”,反映出公务员机制“入口”与“出口”的双重僵化:“入口”僵化让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无缘进入;“出口”僵化让无能力无素质的人得以继续“等靠要”。

  一定意义上,正是“能上不能下”的僵化机制,耗散尽了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给公务员以职业危机感,让他们变得主动起来,才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与公务员综合素质的关键所在。而MPA肯定培训不出来这些;相反,“大包大揽”的MPA培训恰恰是对僵化机制的强化与巩固。(舒圣祥) 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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