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12日上午,广州地铁线网票价方案听证会在广州大厦举行,28名市民代表对与票价有关的问题提出了众多实际、可行的方案,并得到广州市物价局长一一解释。(据《信息时报》 12月13日)
请注意“解释”二字。从报道中看,事实上代表们的确提出了很多与广大市民利益密切相关并切实可行的问题和方案,例如:“地铁票价计价应该精确到1元以下、使用浮动票价调节高低峰客流、为什么1.8万地铁家属免票……”这些问题,市民希望的满意答复想必很简单——可行还是不可行。可是事实是,最后物价局的答复都是“解释”,其实说解释还算好听的,倒可以说是“强词夺理”,比如对“为什么1.8万地铁家属免票”的答复居然是“为了反恐。”
这样的听证会,看起来倒是让人感觉不是一场听证会,而像是一场新闻发布会。如果只是为了“解释”,何必要浪费28位市民代表宝贵的工作休息时间呢?不如请来28位记者,解释效果也许更好,说不定还能附带有宣传效果。
事实上,如果听证会成为了以解释为主的这种新闻发布会,那么倒不如没有听证会的好。因为如果经过了听证会,而最终结果还是没有改变,那么一些不合理,不能满足市民要求的决策或价格政策就会堂而皇之的出台,而且还能扛着“代表民意”的大旗。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场失败的听证会还不如没有听证会。
听证会能够举行并且能够做到让市民代表畅所欲言,表达市民心声,这的确是一种进步。可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说”的阶段,那也只能是一场“听”证会而已,就像广州这场听证会一样。现如今全国各地听证会举行十分广泛,可是纵观这些听证会的结果,很少有经过听证会后结果有所改变的,政府说要涨价的地方最后还是涨了,企业说要拆迁的地方最后还是拆了,而听证会却成了“走过场”。这样的听证会有多大实际意义呢?
为什么听证会会这么“软”呢?一是没有专门的听证会主办和管理机构。谁有问题谁举办听证会,权力责任不明确;二是决策权始终掌握在举办者一方。选择哪些人做听证会代表,订立哪些听证会内容,给出哪些听证方案,最后拿出怎样的听证结果,实际上主动权都掌握在举办者手里。也就是说,听证代表就是有再多的质疑,只要举办者能合理解释,最终听证结果就能按照他们的意愿出台。
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不是举办多少听证会,也不是选择多少代表,而是要从权力层次完善听证会制度,让民意能真正出自市民,成立专门的听证会举办机构,明确规定市民代表的权力,并严格限制被听证单位的权力,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姜小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