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社会弱势需要政府的时候,政府若不出面执行,当事者之间渐渐地就会实行比拳头硬的游戏法则。司法的权威趋于萎缩,社会和谐必然受到损害。
西谚说,阳光之下没有新鲜事。西方人肯定不知道我们中国人的另一种说法,叫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据10月11日《华商报》报道,受雇于沈阳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农民工们,两年前为沈阳远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盖了五层楼的大厦,开发商却不付工程款,农民工们平均每人给欠了两万元工资。
拿不到血汗钱,农民工们在2003年两次爬上40多米高的塔吊,以死相逼,也没有用。告上法院,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一审判决开发商付建设公司650万元工程款,可是半年之后还是不付。农民工无奈之下,在街上廉价出卖法院判决,叫价550万。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6月,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决某工程队应该得到280万元工程款,其中包括上百万元的民工工资。有了法院判决却仍然拿不到钱,工程队负责人只得来到省城成都,在街头半价出售法院判决,要价仅140万。也是在四川,自贡人李远骞2005年2月底在成都金沙车站旁当街出卖法院判决书。
判决偿付10多万元的判决书,只卖5万元。
对拍卖法院判决书的事情,法律专家的意见很有意思。
有些专家认为,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买卖法院判决书,法无明令禁止即为合法。
法院判决对于胜诉方来说,是一种债权证明,所以出卖法院判决只不过是债权人通过自愿买卖转移财产权,完全合法。言下之意,没有什么稀奇的。
另外一些专家认为,法院判决是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的体现,个人怎么可以买卖国家审判机关的权力呢?所以出卖法院判决是不合法的。
法律专家的这两种意见,够书呆子的,根本不在点子上。问题的实质不是这些工程队或农民工能不能出卖法院判决,应该问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会出此下策,廉价出售本来是政府、国家和社会应该给他们以权益保障的法院判决。
确实,法院判决本来就不是商品,不是用来买卖的。法院判决是用来执行的。你在世界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没有听说过买卖法院判决的事情。但是这样的事情却在我们国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出卖法院判决,只不过是权益受到伤害的人,在无法依靠政府来执行判决的情况下,企图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无奈之举。
法院判决被当街出卖,这是中国司法之尴尬。那么,法院的判决,谁来执行?
当然不能靠胜诉者自己来解决执行的问题,否则我们这个社会还要法院干什么?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院作出了判决,本身并不具备执行的力量,这并不奇怪。在西方一些法治国家中,执行法院判决的并不是法院自身。为此,我建议,我们能否借鉴这种做法,由政府的行政机构来执行法院判决。因为,执行法院的判决,是政府不可推卸不可怠工的职责,是一个国家的政府之所以叫政府的题中应有之意。人民养活了警察,其中一个功能,就是执行法院的判决。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是政府的失职。
如今,政府不是没有执行法院判决的能力,可法院判决执行难的情况却比比皆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社会弱势需要政府的时候,政府若不出面执行,当事者之间渐渐地就会实行比拳头硬的游戏法则。司法的权威趋于萎缩,社会和谐必然受到损害。司法之尴尬,乃政府之失。法院判决被当街拍卖,真正应该问的是,政府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执行法院判决?如果这个问题有答案,公民卖判决书的事情可能就不会这么多了吧。
(作者:林达 旅美知名作家)
2005-10-22 18:54:44
提供一个好的要钱方式.法不治众.我强烈建议民工团结起来.反正收不回钱了.几百个民工兄弟.找到那一批欠钱的人.几百民工兄弟一人打欠钱的人一拳.我就不信打不死.法律能把几百的民工兄弟全处理掉吗?认为可行的兄弟支持我啊.
2005-10-22 15:01:40
中国法律审判文件可以买卖!这是中国特色;这是中国的光荣;马上申请国际专利
2005-10-22 21:53:10
从大量的法院判决书叫卖再次证明中国根本就不是法治国家,而是冠以法治的封建王朝。
2005-10-23 19:27:27
畸形的问题 是 畸形法律造成的 是 畸形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
2005-10-22 20:15:36
有个笑话是这样说的:每个朝代的官都是欺压老百姓的,现在看来这一代的也不例外,但每个朝代的官也都是怕老百姓造反的,相信这一代的也不例外。所以跟从毛主席的口号,团结广大工农群众,造反闹革命、推翻专制统治,也是有道理的。
2005-10-22 13:36:06
另外一些专家认为,法院判决是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的体现,个人怎么可以买卖国家审判机关的权力呢?所以出卖法院判决是不合法的。
专家有用吗?根本没用。不卖你(专家)给钱啊!!!!!!傻逼专家
2005-10-22 17:08:59
假如欠钱的老板是法官的大舅,或是市长的儿子,要么省长的情人,财政厅长的老婆,虽然他们有的是钱,那么执行机关是不是可以执行得了呢?到处都可能碰到领导,有谁敢出头呢?除非你不想在混了,执法机关里的人家里也有老小呀,大家怎么不替他们想想,他们也是有难处的。
2005-10-22 18:02:13
傻逼专家--对,太对了
都他吗的学傻了,没一点幽默感
出卖判决书,究竟是讽刺多余无奈呢,还是无奈多余讽刺呀
唉--中国特色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05-10-22 20:13:09
收账公司有市场啊..
2005-10-22 23:05:43
中国的法律和搽屁户纸没啥区别,法院就是{发圆)既不敢得罪当全的,又不敢得罪恶势力,只有压迫老百姓.中国必须改正当前的法制和制度否则老百姓永远抬不起头.我就有亲身体会,判决书作了搽屁户纸两份.无法执行,法院叫我们去找被告天底下的笑话,都到法院了,被告能听我们的.真是吃完原告吃被告.
2005-11-30 13:33:49
为什么不能卖?我说可以,既然法律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判决得到实施,又能谈什么法律的尊严?我认为,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应该是在申请之后由法院自动、强行予以履行,否则大多数情况下,弱势群体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法律和法院就成为了让百姓受苦的帮凶!
2005-11-16 14:32:29
作为一个中国人,看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悲哀的!是国家的悲哀,表面上中国好象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从这些事情上看呢?就是专制!!
2005-10-28 11:26:46
我们要有一个好的态度嘛,不能说法院无能呀.我们还是法制国家呀,要看好的嘛,不好的那没有呀,美国,日本不都有不好的嘛, 是不,我说的对不?大家请支持.
2005-10-24 09:50:09
中国3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由立法机关产生,对立法机关负责。 实际上呢,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只不过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地方法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经费,全归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在这样的体制下,你奢望法院秉公执法,简直是笑谈。所以反映到现实生活中,法院办案一旦遇到行政机关的阻力,那么就马上完蛋,什么都执行不了。卖法院判决书,实在就不希奇了。
2005-10-23 22:52:02
回复 wangjuux(59.33.22.*): 提供一个好的要钱方式.法不治众.我强烈建议民工团结起来.反正收不回钱了.几百个民工兄弟.找到那一批欠钱的人.几百民工兄弟一人打欠钱的人一拳.我就不信打不死.法律能把几百的民工兄弟全处理掉吗?认为可行的兄弟支持我啊. |
打最后一拳的人倒霉
2005-10-23 22:03:27
中国的法律太无力!太苍白!!没有一点威严!
2005-10-23 22:01:19
在中国打过官司的人都明白,你即使有理,不见得能讨回公道!!!
2005-10-23 21:15:59
执行难叫了这么多年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拿出什么办法,我们全国中基层法院都成立了执行局,最高人民法院还叫什么"执行工作办公室'并且执行办多年来只是光喊口号,执行改革本来是最高法院的事,但全国的执行改革几乎是各地搞,常常是五花八门,文件虽规定了高级法院统一领导辖区内的执行工作,但连人\财\物都领导不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都无法解决,怎么领导全省的执行工作.朋友,解决执行难连我们战斗在执行一线的执行员都灰心了,最高人民法院再不重视执行工作,人民法院的判决更没有权威,不改革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执行难永远也解决不了.
2005-10-23 20:17:42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民工可怜,老板有时也很可怜!?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哦,什么情况都有。
2005-10-23 19:27:27
畸形的问题 是 畸形法律造成的 是 畸形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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